
在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装备了150毫米和155毫米口径的榴弹炮,但由于数量有限、使用频率低等因素,这些重型火炮并没有广泛投入战斗。相比之下,105毫米口径的美式榴弹炮由于数量多、威胁大,成为了当时国民党军炮兵的主力之一。这些榴弹炮通常配备在独立炮兵团或一些精锐部队中,因此要想缴获这种火炮,我军必须击败这些精锐的军队或炮兵部队。
1947年,在鲁南战役中,华东的我军表现出色,成功歼灭了国民党军的第1快速纵队、整编第26师和整编第51师等部队。战斗中,国民党军的独立炮兵第5团和第4团的一个营分别隶属于这些部队。在鲁南战役的胜利中,我军不仅成功缴获了美式105毫米榴弹炮,还一口气获得了48门。这些缴获的火炮为后来华东野战军组建特种兵纵队时的榴弹炮团提供了重要的物资支持。
鲁南战役特别之处在于,美式105毫米榴弹炮在此战中集中了大量使用,并在短时间内被摧毁。这种机会极为难得,此后很难再出现类似情况。
展开剩余68%在东北战场,1947年夏季攻势时,我军也成功缴获了13门美式105毫米榴弹炮。有人曾误认为这些火炮全部来自第71军的直属炮兵营,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第71军的炮兵营编制是每营12门炮,显然并不足13门。通过分析夏季攻势的战报,我们得知,13门美式榴弹炮实际上是从两个战场缴获的:
一是在怀德大黑林子地区,我军歼灭了第71军第88师和第91师的大部分,摧毁了该军的美式榴弹炮营主力,缴获了9门榴弹炮;
二是在南满的山城镇战斗中,我军打击了新6军的新22师,歼敌1500余人,并缴获了4门美式榴弹炮,这4门炮来自新6军直属炮兵营。
因此,总共13门美式榴弹炮,是通过两次战斗的缴获所得。
东北战场上,美式榴弹炮并不常见,因为并没有专门的独立炮兵团装备此类火炮,通常是由各美械军支援。由于美式榴弹炮的库存有限,一旦丢失就很难补充。例如,新6军的炮兵营在缴获后只剩下4门日式山炮作为替代;第71军的炮兵营更是由于缺乏补给,凑集了5门炮。其他部队如新1军和第53军的炮兵营虽然还保有一部分美式榴弹炮,但也仅有24门,这让他们在战斗中损失不起。
到1947年秋季攻势时,东北战场再也未能缴获更多美式榴弹炮。直到冬季攻势时,我军在解放四平的战斗中,又缴获了第71军守军配属的1门美式榴弹炮,这使得东野的美式榴弹炮总数增至14门。
值得一提的是,第60军是滇军部队,没有独立的炮兵支援,炮兵火力主要来自新1军的榴弹炮营。由于战斗中的撤退,第60军遗弃了4门美式榴弹炮。这4门炮在战后被东野缴获,但由于损坏严重,这些炮并不完全可用。
因此,东野最终拥有14门可用的美式榴弹炮,这些火炮为后续的辽沈战役提供了重要支援。在辽沈战役中,我军又缴获了34门美式榴弹炮,使得东野的炮兵力量大大增强,这些榴弹炮在后来的战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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